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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培养方案解释说明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9-10-28

我们学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毕业学分要求一经公布,培养周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,今后确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等原因需做相应调整的,在调整前会向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公开公示,详细说明调整原因及毕业学分要求调整情况,无异议后交由教务处备案后再执行。

如同学们有疑问请咨询:

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系主任:鞠树成(笃行楼210室)

哲学系主任:宫振胜(德音楼218室)

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科办咨询电话:85950975